藤政通〔2020〕37号
藤县足球关于藤县新材料产业园
礼秀村至福善村道路工程项目征地搬迁的通告
根据县城总体规划,为满足藤县新材料产业园项目建设体育的总体需求,决定修建藤县新材料产业园礼秀村至福善村道路,现需征收藤州镇纯平村、礼秀村、福善村的部分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西壮族体育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用途
修建藤县新材料产业园礼秀村至福善村道路。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及面积
道路从藤州镇礼秀村高速路出口处起,沿苍硕高速路旁边,延伸至藤县新材料产业园,全长约6.5公里,面积约560亩,具体界址详见项目选址征地范围图。
三、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搬(移)迁补偿标准按《藤县足球关于印发藤县建设项目征地搬迁补偿办法的通知》(藤政规〔2019〕1号)执行。
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地点和期限
本次征地补偿登记工作由藤县新材料产业园主园区入园大道项目办公室(设在藤州镇纯平村委)负责。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其他权利人在确认被征的土地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后10个工作日内到藤县新材料产业园项目征地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补偿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其补偿内容以具体测量结果为准,县政府将依照相关法律程序将征地补偿款等通过银行统一拨付到相关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账户。
五、其他事项
(一)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藤县足球对本规划建设项目应征的土地实施征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扰、阻挠。
(二)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凡划为本项目征地范围的,必须保持现状,如有突击改变地类的,一律按原地类补偿。
(三)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上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青苗或者本通告发布之前未经合法批准而非法占用土地建设或搭建的永久性或临时性房屋及其他建(构)筑物的,一律不予补偿。故意设局索取补偿,给项目体育及建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部门介入调查,依法、依规从严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四)本通告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办理。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藤县新材料产业园礼秀村至福善村道路工程项目选址征地范围图
2020年12月1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藤县足球办公室 2020年12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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